慈善重塑公信力透明是唯一良方

2012-02-19 09:53:00     作者:    来源: 大众网--齐鲁晚报  我要评论

关键词:
[提要] ——省政协常委、农工党山东省委副主委吕善勇
政协委员呼吁我省先行出台慈善事业条例
慈善重塑公信力透明是唯一良方
  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18日上午召开,执勤武警查看入场委员的出席证。 本报记者 王媛 摄
本报记者 邢振宇
  “郭美美事件”把红十字会推到了聚光灯下“炽烤”,也让慈善公益事业陷入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当中。公益慈善组织如何重塑公信力,成为今年省两会上的一大热点。
  农工党山东省委向大会提交提案,建议我省出台慈善事业条例,引入第三方审计制度,定期向社会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  调研>>
慈善公开羞羞答答

  “郭美美事件”发生后,我省慈善事业也开始进行反思,寻求出路。18日,记者在山东慈善网看到,慈善公开被列在了显著位置,点击进入发现,里面有从2011年1月以来的所有捐赠记录。不过,根据公开的捐赠目录,公开的只有捐款日期、捐款人、捐款金额三项内容,公众最为关注的使用情况不在公开之列。
  省政协委员、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认为,“郭美美事件”让慈善机构信誉受到极大影响,而失信就像一剂毒药,市民不仅会对慈善机构产生怀疑,更会影响他们的善行。
  参与提案调研的农工党山东省委参政议政部部长于玲表示,“郭美美事件”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慈善事业的募捐救助能力。“调研中,不少市民表示对慈善组织不信任的最主要原因是不透明,不知道自己捐的钱到底多少用到了慈善事业上。”
  于玲表示,通过调研发现,一些企业家或富人参与慈善事业热情不高,不能简单地说是缺少爱心,而是对慈善组织不信任。
提议>>
可先于国家制定法律

  慈善组织究竟怎样才能走出“信任危机”?省政协常委、农工党山东省委副主委吕善勇认为,公开透明是唯一的良方,而制约慈善事业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原因是法律法规不健全。“我省慈善法制规范还存有空白,在国家慈善法颁布之前,我省可先行出台山东省慈善事业条例。”
  据了解,我国现有的唯一一部和慈善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是1999年颁布的《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。但对募款主体、捐赠人及慈善组织权益、慈善组织及其行为和管理等缺乏相应的规定。而我省现有的慈善方面的规章层级又太低,急需地方立法。
  国家层面的慈善法虽未出台,但江苏、湖南、上海、广东、北京等地已经开始尝试。吕善勇建议,应出台《山东省慈善事业条例》,明确慈善组织的性质、慈善活动的程序和监督制度,规范细化劝募、受赠、转赠、捐赠、受益等行为的权利和义务,建立相应的审计监督制度,规范慈善事业的进入、评估、监管、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、投融资、退出等行为,对善款的来源和使用定期公开。
措施>>
引入第三方机构审计

  如何更好地审计和监督慈善机构?吕善勇认为,我省应建立多元化的监督体系,包括政府监督、社会舆论监督、民间评估机构监督、公民个人监督等。“引入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,对各级慈善机构进行审计,定期公开审计结果。”
  现行捐赠法缺乏公益性社会捐赠的诉讼主体,即使有人诉讼法院往往也不受理,从而使公益性捐赠缺少社会和市民的监督。为此,农工党山东省委在提案中建议扩大诉讼的主体范围,知情者可作为公益性诉讼主体。
  我国慈善事业多为“官办”,具有垄断地位,导致慈善事业效率较低,制约了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。目前,不少地方已经尝试出台地方法规,给民间慈善一定空间。不少省政协委员建议,政府对慈善机构进行改革,实现不同身份的慈善机构走向平等竞争之路。公募基金会、非公募基金会和民间慈善组织在法律上应该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。
  慈善事业不同于其他部门,因为它汇集的是人们的爱心。凭爱心捐助,更凭良心收支。为此,农工党山东省委在提案中建议,慈善机构要定期将募集款项、救助活动及善款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、公示,建立网站将救助对象逐户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同时建立全省基金会财务收支及资助项目和捐款信息平台,新闻媒体定期向公众发布有关信息,让慈善活动在阳光下运行,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,便于监督,增强市民对慈善机构的公信度。 
 
张艳

editor

更多

 
 
 
我要评论

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

1、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。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,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、复制、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;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,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;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。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,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。
2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大众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3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大众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,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。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,可与本网联系,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。
4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30日内进行。

投稿热线
>